《左传》的史学意识,一方面,表现在上文所引它对《春秋》文辞的称赞;另一方面,表现在它十分关注史官记事的态度。《左传·宣公二年》通过记载晋灵公被杀、太史董狐对此事的记述及其与赵盾的辩论,然后借孔子的话,称赞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突出了董狐坚持如实记事的原则。《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齐国崔杼派人杀死国君庄公之事后,写道:“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左传》作者对于这一史事未做评论,但联系宣公二年所记,这是非常鲜明地在称颂齐国太史兄弟和南史氏不惜以死殉职的精神。所谓“董狐精神”“南、董之志”,成为中国史学上秉笔直书优良传统的先声和楷模,同《左传》的史学意识及有关的记载是密切相关的。
《左传》的史学意识在这两个方面的表现,表明中国古代史学此时已开始滋生史学批评的思想。孔子对董狐的评论,《左传》对《春秋》的评论和对史官恪守职责、秉笔直书精神的称道,说明古代史学批评从开始滋生之时起,便具有很高的境界。
比《左传》成书年代稍晚的《孟子》,在史学方面提出了一些很重要的见解。上文所引的“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以及“事”“文”“义”的说法,指出了政治形势和史书编写之间的联系,即涉及历史进程和史学发展的关系;指出了历史编撰所包含的事、文、义三个基本方面,并用孔子的话强调了“义”的重要。孟子关于历史进程和史学发展的关系的思想,包含着史学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的认识,即认为《诗》代表一个时代,这就是“王者之迹”;《春秋》代表另一个时代,这就是齐桓、晋文之世。他概括了史书应当包含事、文、义三个方面,而又不把它们做同等的看待,突出了“义”的地位,这实际上是提出了史学上的三个重要范畴及对其相互关系的认识。他的这些见解,在中国史学上都是很重要的。孟子在史学方面的见解,还突出反映在他明确地提出了有关史学的社会作用的认识。他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7]还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这一段话,包含的思想很丰富,一是指出了史家撰史的社会环境;二是从“孔子惧,作《春秋》”,看出了史家撰史具有明确的社会目的;三是指出了史学的社会作用,即“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关于史学和社会关系的认识,在先秦时期的史学上是有代表性的,对以后也有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