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者以何为法乐(二)
有志修行者,既以人间为道场,平时应注重群我关系,关怀身心家国世界,适时给人欢喜、给人信心、给人希望、给人方便,又能“以众为我”,以“有愿担当”为荣,以“力行实践”为乐,为人间增进真善美的境界。什么是修道者的快乐呢?以下列举四点:
第一,以奉献服务为乐
一般人的想法,总以为自己过得舒服最快乐,修道者却认为,要能奉献生命的光与热,才是长久的快乐。因此,他们发心做义工,投入小区服务,为伤残人士争取福利,帮助特教儿童等。他们奉献一己之能,以助人为乐,乐此不疲。以服务奉献为乐之人,具有菩萨的性格,提升自我的人格也比一般人快速,心中也比一般人法喜。这就是投身服务工作带来的附加善果。
第二,以感恩知足为乐
世间上有钱、有权、有名、有利的人,如果少了感恩知足,就会过得空虚而缺少内涵。缺少物质还不是生命的大患,生命缺少感恩知足的欢喜,则一生悲苦不平、扰攘不宁。做人做事要能感恩图报,甚至要“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因为快乐是来自于心中的能源。举例说,如果老板不懂得感恩员工,只知压榨员工血汗,公司业务必然难以发展,甚至很快面临困境。员工不知感恩公司,只知索求无度,劳资双方都会两败俱伤。反之,如果能够彼此感恩,互相体谅,以真心诚意研讨得失对策,必定能够合作无间,大展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