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表示,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落实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3月29日印发实施。 3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 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表示,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落实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3月29日印发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 桂桢介绍,关于如何落实降费率政策,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确保落实: 一是在政策制定中保持降费率的连续性,稳定社会预期。自2015年起,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2018年起工伤保险开始降费,费率按照可支付月数的情况降低一定比例。此次,两个险种均延续实施,并且由原来的延续12个月延长为延续20个月。 一是在政策制定中保持降费率的连续性,稳定社会预期。 二是在经办执行中,保障市场主体普遍收益。各地通过内嵌征缴比例到信息系统,基本上实现降费率“直兑直达”,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享受政策。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将普遍受益。通过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二是在经办执行中,保障市场主体普遍收益。 三是在政策实施中,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目前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尚有一定结余,具有相应的支撑能力。本次通知也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落实降费率政策,也要确保失业人员、工伤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我们将加强跟踪问效,持续关注政策实施效果,既确保企业、劳动者都受益,也保障制度运行平稳安全可持续。 三是在政策实施中,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郭庄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