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据表6-3可知,1979年以后,农村学前教育幼儿园数除1981—1983年及1997—2000年有所减少外,其他时候在不断增长。在园幼儿数整体增长较快,如1984年,在园幼儿数为833.42万人,至1995年增至1624.89万人,增长近一倍。同时,农村学前教育还占有较大的比重。据表6-1和表6-3可知,1989年,农村幼儿园数11.99万所,占全国总数的69.5%,农村在园幼儿数1118.33万人,占全国总数的60.6%。农村幼儿园的壮大为满足农村地区的需要、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幼儿园的“硬件”和“软件”均较差,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表6-3 1979—1989年全国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统计
(三)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
1.幼儿园教师的培养
为了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化发展,1978年10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指出今后要办好幼儿师范学校,为学前教育培养骨干。1980年8月,教育部又发布《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专门提出将积极办好幼儿师范教育。在此背景下,幼儿师范学校迅速增加。1979年,全国设立了幼儿师范学校22所,1989年增至63所,1994年又增至67所。随着幼儿师范学校的不断增多,为了保证幼儿师范学校的培养质量,1986年,国家教委颁发修订后的《中等师范学校规程(试行草案)》,对幼儿师范学校的办学方针、任务、学制、办学条件、领导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同年10月,又颁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重新规范了幼师的课程设置,突出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核心地位。1995年,国家教委颁发《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对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学进一步规范,将课程分设必修、选修、教育实践和课外活动四类,对每类课程的课时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