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个子警察笨拙地敲着键盘,问他为何出现在歌舞伎町,得到LED灯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户籍地、出生地、学历、职历、收入、家族成员,甚至连身高、体重都要追根究底地问。
修来到警署快三小时,一连串的审问才宣告终了。手机上显示的时间都超过两点了。
“你确认一下内容是否正确。”矮个子警察看着电脑屏幕,念出笔录的内容,“讯问人预先向嫌疑人声明无做出违反自我意志之供述后,予以讯问,嫌疑人主动做出如下供述:我在歌舞伎町的路上行走,想要吃午饭时,遇到警察盘查,结果藏在身上的手电筒小刀被发现——”
“请、请等一下!”修忍不住插嘴,“我根本没有藏,我连袋子里有那东西都不记得!”
“细节不必计较。”矮个子警察不理会修的抗议,继续念完笔录。
“现在要拍照,拿着这个站在那边。”
警察要他提着装家当的纸袋,站在墙边。
“来,指着纸袋底部。”
高个子警察说着,举起数字相机。好像是要拍证据照,标示刀子的藏匿处,但修根本没有藏凶器的意图,不愿意这么做。他拒绝配合拍照,矮个子警察叹息着说:“你这种态度,我们没办法放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