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律师曹特是一位善讲自己笑话的人。有一次,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在他登台演说时,先替他介绍给听众说:“他算得是我国第一位公民!”
曹特似乎很可以立刻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大模大样地开着玩笑说:“诸位静听,第一位公民要开始演讲了。”但是他如果真那样做,他就会是一个没人瞧得起的傻瓜了。
那么该如何说呢?他不但要利用这个介绍词幽默一下,并且还要从中获得听众的好感。他说:“刚才校长先生说的一个名词,我起初有些听不太懂。第一位公民——是指什么呢?现在我才想到,大概他是指莎士比亚戏剧中常常提到的公民。这位校长先生一定是研究莎氏戏剧极有心得的人,他替我介绍时,一定又在想到他的戏剧了。
“诸位听众一定知道莎士比亚常常把许多公民穿插在他的戏剧中,充任无关紧要的角色,如第一个公民,第二个公民之类,这些配角每人所说的话大都只有一两句,而且多半是毫无口才,没有高明见识的人。但他们差不多都是好人,即使把第一第二的地位交换一下,也根本不会显示有何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