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教师继续教育取得成效的有关省市的经验,根据现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工作,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政府加大对教师继续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在职教师培训的长效机制。中央、省、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在职教育的继续教育工作,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都应成立“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方案,并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可按中央、省、市、县比例1∶4∶3∶2来投入;对于中等发达的地区,可按中央、省、市、县比例2.5∶3.5∶2.5∶1.5来投入;对于欠发达地区,可按中央、省、市、县比例4∶3∶2∶1来投入;对于国家级贫困县,则按中央、省、市比例6∶3∶1来投入。总之,不管按什么比例,基本思路是以国家和省级财政支付为主,以保证基层特别是农村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完善省、市、县、培训机构、学校协调配合,构建灵活开放的培训体系。中央和省制定教师继续教育政策,负责督促、检查市县区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县区与学校及时沟通,县区负责制订具体培训计划和名额;培训机构按照上级要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合理安排主讲教师,让受训教师学有所获,真正提高培训质量;学校具体负责参训教师人选,做到公平公正,人人都有接受培训的机会。经过上下通力协作,真正提高继续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