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由此上溯两百余年,倘若两百余年前的先人一旦知道自己的后人竟会为没有辫子而惶惶不可终日,或许会气得从地下跳起来骂娘的。两百多年前,为了抵抗剃去汉族传统的头发,改成编一条满族的辫子,曾经有无以计数的士民为之毁家纾难。
顺治二年(1645)六月,清军占领南京后,多尔衮以小皇帝顺治的名义向全国发布了一道空前强硬的诏书,诏书要求:“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这道措辞严厉的诏书,被清政府的各级官员精练地高度概括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要么剃掉多少代人一直视为身体中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的头发,在脑后拖一条辫子,以示对新政权的绝对顺从;要么不剃发,就将被视为对新政权的负隅顽抗,处以斩首之刑。
顺治诏书甫下,暂居于京城的一个叫艾大选的南明官员很配合地剃掉了头发。他的举动引来了他的上司左懋第的盛怒,盛怒下,左懋第砍了艾大选的脑袋。清政府以此为由,逮捕了左懋第。原来,左懋第是南明弘光政府派到京城的使臣,他负有的使命是与清朝言和,双方共同对付李自成。然而,自多尔衮以下的清朝王公大臣,没一个人对弱势的南明政权提出的议和感兴趣。现在,左懋第公然处死了积极响应顺治诏书的艾大选,多尔衮有些恼羞成怒。但是,在清政府官员审问左时,左的理由非常充足:我头可断,发不可断。艾大选违我节度,我自行我法,杀我人,与若何与?清政府官员说他不过,只好将他羁押于牢中,此后不久,左被多尔衮下令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