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满以为循例会在任命我担任台湾省主席的同时任命我兼任保安司令,结果任命却一直没有下来。我问过当时的行政院长阎锡山,他说,依惯例你应当兼任保安司令,但行政院迄今未接到总裁的命令。这是因为陈诚强烈反对任命我兼任保安司令,理由是我不是军人。我的确不想谋求个人权力,但是我知道,保安司令有权在省内逮捕任何人,如果我不兼任该职,就可能有许多逮捕行动瞒着我进行,于是我告诉阎,除非给我这个指挥权,否则我履行不了省主席的职责。”
“和阎锡山谈有什么用,根子在总裁身上。”
“过了两天,阎锡山告诉我,他已经和总裁与陈诚谈过了,总裁支持我,但陈诚仍然反对。陈坚持说,如果一定要任命我担任保安司令,也只能是名义上的,就军事事务而言,必须全部交给副司令彭孟辑负责,但在逮捕平民案件上,我随时都有权复审案件。我不愿与陈诚公开为敌,被迫同意了。但自那以后,我一直后悔不已,因为我一旦同意了陈诚的方案,我就等同于被剥夺了调动彭孟辑及保安部队其他人员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