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
一、WTO法律体系的范围
除习惯国际法外,以《WTO协定》为主干的《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是WTO法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该部分主要包括三项内容:第一,《WTO协定》及其附件,这是WTO法的最核心部分,将在下一个问题中专门讨论;第二,相关的部长级宣言、决定和谅解;第三,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表。
另外,还有一些法律文件可以归属于WTO法的范畴。第一,基于WTO所具有的不断自我发展和完善的机制,其成立之后各成员方所达成的新的协议当然属于WTO法的范畴。第二,WTO的部长级会议及总理事会依据WTO的规定,对相关多边贸易协议进行解释形成的法律文件与WTO法具有相同的效力。第三,新成员加入时的议定书,明确规定新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对WTO法律规则的细化,属于WTO法的范畴。第四,WTO争端解决机构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适用WTO规则作出的裁决,一定程度上形成了WTO的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