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衣川说,渡为博得袈裟青睐,不知费了多少心思,我现在甚至觉得,这男子还挺讨人喜欢的。渡一心想娶袈裟为妻,不是还特意去学了和歌吗?想起赳赳武士居然写起情诗来,嘴角不觉浮起一丝微笑。但这微笑绝无嘲弄意味,只是觉得那个向女人献殷勤的男子煞是可爱。或许是我钟爱的女子引得那男人巴结如许,他的痴情,给身为情敌的我,带来莫大的满足也未尝可知。
然而,我爱袈裟能爱到那种程度吗?对袈裟的爱,可分为今昔两个时期。袈裟未嫁渡之前,我就爱上她了。或者说,我自认为在爱她。但,现在看来,当时的恋情,很不纯正。我求之于袈裟的是什么呢?以童男之身,显然是要袈裟这个人。夸张些说,我对袈裟的爱,不过是这种欲望的美化,一种感伤情绪而已。证据是,和袈裟断绝交往的三年里,我对她的确没有忘情。倘若在此前,同她有过体肤之亲,难道我还会不忘旧情,对她依然思念不已吗?羞愧归羞愧,我还是没有勇气做出肯定回答。在这之后,对袈裟的爱恋中,掺杂着相当成分的对不识的软玉温香的憧憬。而且,心怀愁闷,终于发展到了如今既令自己害怕,又教自己期待的地步。可现在呢?我再次自问:我真爱袈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