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育学的演进,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即民元以后的奠基时期;1927年以后的发展时期;抗战以后的继续发展时期。
民初教育学承继于清末,主要是仿效日本。那时所开设的教育哲学、教授法、教育史和学校管理等科,大多都是从日本翻译过来的。就其内容来说,则以欧洲教育学的创始人赫尔巴特的学说为主。我国学者自己编著的教育学书籍民初时也开始出现。1913年,蒋维乔著《教授法讲义》;1914年,张子和著《大教育学》;同年,张毓聪著《教育学》等。这些书籍,虽还是以国外的某些教本为依据,但毕竟在自我消化上迈出了第一步,使中国从此有了自己的教育学科。[22]
五四时期,中国教育学有了显著的进步,这与美国著名哲学家和教育学家杜威来华讲学有直接关系。杜威在华两年零两个月,主要演讲大都是关于教育学的,如长篇专题讲演有教育哲学16讲;现代教育趋势3讲;短篇讲演有“教育家的天职”、“平民教育的真谛”、“职业教育的精义”等数十篇。这些演讲,当时的各种报刊纷纷登载。他的代表作《民主主义与教育》(译为《民本主义与教育》),也由商务印书馆等单位翻译出版。